在巴尔札克的人间喜剧里,政治、感情、名气、灵魂... 万事也皆可买卖,每名 记者都变成了大作家。Lucien尝试爱,尝试挣扎,尝试在一切幻象中求存
巴黎是流动的盛宴 这部电影就是盛宴的终末 揭示了浮华下的虚伪与残酷 他的品质,梦想,本性以及自我随着时间一起幻灭 整个地球就是一个牢笼 巴黎或许是枷锁最繁琐也最缥缈的一座
五星给披萨和Coralie(和crêpe(虽然没吃
改编比较大,对19世纪20年代巴黎各阶层社会氛围的还原是亮点,还算值得一看吧。
男主画上烟熏妆那个镜头我真的一个爆笑,导演感觉没有太多想象力,电影本身中规中矩,旁白过多甚至有偷懒的嫌疑,无奈巴尔扎克的故事太过扎实,两个半小时丝毫不觉冗长。有机会补个原著。
贵族文化盛行的时代,乡下的穷小子即使有着出色的才华,被巴黎的大染缸污染后还幻想能够左右逢缘恢复母亲的姓名登上贵族的平台,结果被人出卖失去了一切,最后回到了开始的地方。电影把巴黎社会各色各样的人进行了描绘,历史感很浓厚,虽然时间长了点,但静下心来还是能沉浸其中。
因为 蒂姆·布雷克·尼尔才看的,小格局西部片,没想到他的真实身份是。。。。
-一本书很感人?那就说它故作感伤;
是为被纸醉金迷的社交所裹挟的人拍的,为让文学成为一块卑微的踏板的吕西安们拍的;也是为菲茨杰拉德这种人拍的,本可以“回归写作,回归他自己”,身体却被泽尔达所占有、被疯狂、失控的派对摧毁,他的灵魂并不属于文学。藏在故事背后的内森拥有真正的文学之眼,冷静地审视喧嚣与沉沦,“我想到了所有那些在觉醒之后,必须找到内在力量的人”:文学家不是记者,记者是语言的零售商、词语贩子、艺术家和公众之间的经纪人;文学家不是供职报社、出版社的掮客,“在巴黎,要生存下去,要懂得和纺织大亨们分享自己的女人”,不是那些见风使舵、是非不分的生意人;文学家不该是保皇党和自由党眼中的一张选票,不该向贵族的封号低头、也不该辱没爱情的庄重。吕西安曾形容卡洛琳,“她穿一双猩红色的长袜,有一张初恋的面容”,仅在那一刻他与文学擦身而过。
原作有两个主角,电影砍掉了其中一个,只聚焦另一个,或许是出于篇幅的考虑,但也让思想性削弱了很多。作为名著改编,在影像上几乎没有什么令人惊艳的段落,而且大段的旁白让影片看上去又很像超长版的故事梗概。最大的价值大概是还算可以吸引观众去阅读原著吧。
多少个这样的心灵,
一个城乡结合部青年,凭借着天赋和野心,在魔都历幻,在红尘历劫。金钱与名誉的游戏,权力与欲望的魔法,赤裸裸呈现。强盗在他们的城堡论功行赏,歌女在锦绣的舞台期待掌声。游动的笔尖投出标枪,尊严的铠甲被击得粉碎。华袍之内跳蚤密布,面具之下包藏祸心。满堂猪狗,走兽活猴。哗啦啦大厦倾,俱尘灰满面,断壁颓垣,残肢哀嚎不忍听。
轻松杀了一众枪手后,被一个脖子中了一枪的人,打中两枪。。。
这部电影根据巴尔扎克小说改编,男主人翁是写诗的文人形象,可出了活力以外没有资历在社会上立足,对待人和事都没有靠谱的点,傲慢,狂妄。后期在自由派正营靠写讽刺文攻击保皇党为生,小有名气后,野心欲望吞噬了他想成为诗人的初衷。可他对保皇党还存有幻想,背叛自由派,投奔保皇党派,可这是上流社会的女人想整他想出的主意。这样两边都得罪光了,遭到致命的打击。这个形象真不喜欢。
抛开虚荣,回归本心,方能成就自我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典型的欧洲文艺片调调,被金钱支配的人生从起步升空到幻灭的过程,比较冗长,多兰作为旁观讲述者表现一般,和男主有点点像,但肉眼可见的胖了。
幻灭了…perla的字幕机太暗了太暗了我要瞎了ಥ_ಥ
Remember where do you come from
巴尔扎克原作的加成过大….有些场面调度倒也会闪闪发光了。男主长了一张好穷苦的脸,多兰是真的好看,两位女士看起来真的很大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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