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好听,加菲演技好绝,梦想很美好也很残酷,幸而我们见证了一个梦想的成功,同时也为那些曾经奋斗过但没有实现的梦想鼓掌。
开始觉得诶,音乐挺好听的,后来诶,那个女主长得挺像吉克隽逸,至于音乐剧其实是挺不容易有所感冒的,但不知为何看完最后一个音落竟然莫名有些感动。谁知道呢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传记歌舞片还是第一次看,感觉电影好像有意的回避那种“快闪式”编舞,大部分的歌舞场景都放在舞台排练或者独角戏,更有沉浸感和真实感,而且加菲唱歌居然这么棒!!惊喜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石头姐有《爱乐之城》,现在加菲有《倒数时刻》了。其实开始有点get不到这个略神经质的拉森,但后半集完全被感动了,幻想女友演唱那首泳池里憋出的单曲,还有和michael的神仙友谊,以及最后跟女友的重逢都很戳。加菲把一个有点jerk的艺术家塑造的很好
错过了两次《Rent》的现场,先来看这部作者的传记片,音乐剧一般的底子是本片最大的看点,虽然比不上音乐剧的现场感,也继承了音乐剧单薄的剧本,但利用各种视听化的手段,加上不断出现的滴答倒数声,结合叙事手法与剪辑加强了节奏,将人物的情绪融进了音乐,形成了美妙的视听享受。加菲的演绎也非常卖力,将一个才华横溢的音乐人,在而立之年的倒数时刻,面对友情与爱情,现实和理想,生与死的痛苦抉择和焦虑感展现出来。灵感源于生活,Jonathan强大的感知力将生活的喜怒哀乐通过旋律与歌词,如此有才华,如此热爱生活的人英年早逝实在太可惜了,正因如此,才更显生命的可贵。8.2
你永远可以相信LMM。你也永远可以相信加菲!!!演技长进得相当可以哦,看得出对larson的举手投足都是琢磨过了,把音乐执着和幽默天赋演到了骨子里。时常觉得LMM是larson附体么,为啥那么有才华,就很多创作的方法真的好妙。
第一次觉得安德鲁·加菲尔德是个那么有实力的演员,凡妮莎虽然在一些近景镜头中已经开始有点老,但一唱起来依然明艳照人。羡慕他们的演员有这么多的好机会去发挥和成长,像这种音乐一响世界尽在掌握的感觉,我在国产片里一次都没见到。还想说上次看到那么嗨的歌舞片还是《汉密尔顿》,然后就发现导演就是《汉密尔顿》的作者。
本来是最应该让我感同身受的行业,但我却看得毫无共情。剧作家的早逝确实令人扼腕,但他生前的一切都是通俗的励志模板。
又看完忘记标记了?我怎么记得标了啊,比同时看的另一部音乐剧改编好很多,用了很多电影的视听语言去加分!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原来美国人也会为了30岁这道坎而焦虑,在哪都逃不掉的30岁。。。暴风女好看死了,笑容好暖好治愈~评论里这么多种族歧视的省省吧,天天把zzzq挂嘴边喷黑人演员烦不烦。
歌舞片,没什么亮点,创作者就是不停的写写到能被看中为止,然后继续写
百感交集。对宽街和NYC的爱,林漫威永远能表达得到位。Rent是在我刚到纽约的第二个月结束了长达12年的演出,很遗憾没能看到。但教授和房东都安利过,加上看了各种视频,所以四舍五入就算看过了,当然影片中并没有太多关于Rent的着墨,而聚焦于Jonathan Larson。剧情节奏把握得很好,一直都有秒针在倒数的感觉。创作,生活,恋爱,哪一件事又不是在倒数呢?明天随时可能失去一切,唯有当下必须抓住。
背后的故事比电影本身更感人。最喜欢的歌也是为女孩写的那首。
把任何困難都盡全力去樂觀,永遠積極的人,觀眾看著總會覺得他在天才和傻屌之間徘徊,黎明前的黑暗果然就是最黑的,咬牙拼了。故事背後的故事,令人心疼。
可能我本身就不太喜欢这种天才坚持自我的故事
虽然题材一般感兴趣,三十+没出人头地的困境也毫无共鸣,但加菲猫和lin-manuel诚意可嘉,agent说必须不停write write write扎心了…
老实说这一部在传统上并不是那种最后走向成功的电影,选择了拉森最失意的一个时期来拍摄,但是刚刚进入电影业界的LMM在镜头语言的运用上显然还并不算熟练,有一些地方因为太有舞台布景的既视感反而让我产生了一种“我要看这个为什么不去剧场看”的感觉,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全是真诚,没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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