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在那儿呆了几亿年了至少,不在乎多等几天
最后一箭是导演对人性最后的救赎了。男主很单纯善良,开端把食物让给黑人孩子,就提示了男主的性格。再就是太贪了,那一块金难道不够吗?先有命后才能有财,无数次生的机会就这么丧失了。
都70了,要的老年痴呆症的年纪了,还在拍动作片,真励志,杀手公司没人了吗?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果然连姆·尼森大叔这种动作枪战片必定有营救二字,哈哈。
对记忆这个主题诠释的并不是很深刻……反而更多全是尼森大叔70岁高龄那迟缓孱弱的身手和老套缓慢又无聊的叙事节奏
推荐指数:🌟🌟🌟
业余杀手给目标看了脸就走,还有严重的健忘症,什么惩恶扬善,杀手的铁律要遵守。
剧情肯定俗套,但是不至于烂片,有连大叔的电影还是要看的,毕竟不是当打之年,看一部少一部。杰森斯坦森都五十多岁了,硬汉越来越少了。
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沉湎于希望的人和守株待兔的樵夫没有什么两样。
连姆叔进入特工阴影出不来了,而且每次的剧情都呈越来越烂趋势,感觉这电影就像拼凑起来的,导演开机前联系了几个名角就开机了,连剧本可能都是淘宝代写那种
连姆老矣,尚能杀否?还是想看简单粗暴版的连姆尼森。在胳膊上写字的主意是不是盖皮尔斯给出的?年近60的莫妮卡贝鲁奇,美人迟暮,令人惋惜。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男主也是一种性格人类!无论如何,电影都值得7.1分。不能太低了。
没新意 私刑萬能 皮尔斯肯定在想这个失忆角色比不上我之前那个哈哈哈
片子后半段那种“你我都知道TA做尽了坏事,可是没有证据,法律就毫无作用”其实也很贴合当下,最后好人离职,坏人庆幸,无辜者和吹哨者身死,依然只能靠以暴制暴,何不是一种无奈。
有些俗套,几场动作戏却还行,连姆尼森还能打几年?
很用力 很卖力 黄金不易得 没有天掉下来的馅饼 珍珠有恶龙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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