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没想到后劲这么大,怅然若失。前面有多甜蜜,最后我就哭得有多惨。大家都有了归宿,也好。再见了,再见。
①大学时演的第一部剧就是本片主角写的Rent,②餐厅忙碌的段落也让我想起了在当年在中餐厅打工的日子,③主角的状态也是让人羡慕的,他付不起房租但仍坚持创作,而我付不起房租却仍麻木不仁…④所以就个人而言是部情怀片,暂时无法客观对待
克劳利的一家人都老了,我总被这种浓郁的消逝感所打动,Violet走了,我在影院爆哭,她最后说,我想起那些从前,我刚穿上衬裙的少女时代,总会觉得那是另一个星球的故事。她说,活得够久了。
观感比1好,拍电影比招待国王可有意思太多了
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低于预期,可能豆瓣人均百老汇百事通吧,一部以音乐剧为题材的电影如果旁人觉得不好听或者有壁,就已经会掉分了,我比较俗,爱乐之城马戏之王我都看了三遍以上,这部最戳我的反而是larson30岁即将到来却自觉一事无成的焦虑,同样接近30却一事无成的我看的很有代入感,加菲的表演也十分精彩,让影片不至于太看/听不下去
加菲完全融入了角色,这一次他很用力,褒义的。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看完会发现,好像男主身上并没发生什么事,把一个作品交出去,等待被发现或者被埋没,自己并没有什么可以做的,剧情的很大一部分都靠身边人的故事在推动。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熟悉的人看着亲切,可是一个个都无法掩藏的变老,唏嘘
没有共鸣 唱的也感觉不咋好听。 6.5/10
Ah you British. 没想到死亡也能成为happy ending的一部分,服装超——好看,甚至比剧版还更上一层楼。故事稍显老套,放在两小时的电影里说好听是行云流水,不好听就只有流水。另外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这边影院的屏幕如此,整个色调要比豆瓣上的剧照暖一个调,由此南法视觉效果加分太多。
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周 足以证明乏善可陈 故事老套 歌曲平庸 于我唯一亮点竟是许久未见的歌舞青春女主角 瞬间把我拉回青葱的初中
五颗星献给乔纳森拉森本人,come to your senses我可以无限循环。希望全世界所有怀抱梦想的人都百年不老。
#PPC#我怎么回事!我不是已经铁石心肠看音乐剧再也不会哭了吗!严格意义上这当然不算一部好电影,舞台感很重,主人公的追求梦想路上的经历也不新鲜,哪个创作者不这样痛苦疯魔。但是Jon的结局太像命运玩笑了。早年知晓的惋惜和今夜看到加菲如此鲜活生动的复现时的心疼,暴击的我毫无抵抗。生命的确是有倒数器,30岁也终将会来,才华横溢满载掌声也没办法当下如愿实现梦想。Just start next one,sharpen your pen,writing and rewriting and rewriting…全世界都在等Netfilx的这个空隙,愿意跑去影院花钱的这寥寥几个人都是一样的吧。想起当年的一些傻事,大家都要努力,大家都要尽量活着,会有那么一天的。
从求婚到葬礼,从死亡到新生,一切依然那么优雅高贵精致,完美得几近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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